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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形势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

  总结经验 面对新形势

  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

  省农业厅副厅长卜祥联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优先方向,要实现省政府领导提出的三年内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尽快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农产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的宏伟目标,必须紧紧扭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这一关键不放松,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全面总结“十二五”工作,分析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十三五”工作思路,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

  一、“十二五”期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农业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措施落实,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总的来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回顾“十二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值得总结和肯定:

  (一)坚持依法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效果显著。2011年5月,省人大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14年4月,省政府277号令颁布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我省成为全国首家以省政府规章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定的省份。2014年底,省农业厅研究制定了四个农药管理规范性文件。2015年10月,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初步形成了“两法”、“两规”和四个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各市普遍重视制度建设,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奠定了法制基础。

  (二)探索同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顺利开局。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当年安排9个试点县。2015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确定从2015年开始,同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同年9月,省政府在青岛胶州市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10月份国务院食安委在我省威海市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对我省安全县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截止到2015年底,我省有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6个、整建制创建市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19个,我省国家级试点单位数量居全国前列,创建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6个国家级创建县“三品一标”产品数量1357个,占全省认证总数的22%,平均每县227个,是全省平均数的5倍;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8%,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有4257个村实行监管员补贴,占全省实行补贴村数的12.5%;辖区内群众满意度平均达到90%以上。在省厅同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同时,部分市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上进行了有益探索。聊城、滨州、淄博、泰安、济宁等5市均出台市政府文件,提出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淄博市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市级财政资金253万元,奖励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县(乡镇)、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蔬菜标准园和“三品一标”认证单位。济宁市连续3年财政投入3010万元,组织实施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创建项目。

  (三) 注重源头控制,农业标准化生产扎实推进。近年来,重点围绕提升品质、培育品牌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各地按照“十有五统”标准,以提高产业化、品牌化为核心,着力提升标准化基地规模和档次。2015年,我省认定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430家,瓜菜、果品、茶叶、中草药总面积123万亩,食用菌总面积8300万平方米。“三品一标”产品达到7510个。全省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2300项,占全省地方标准的57%。其中,粮食、棉花、蔬菜、果茶等种植业农业地方标准10类、759项,占全省地方标准的35%。枣庄市继续实施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新认定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6处,奖补了90个产品;日照市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全年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81个,产地面积55万亩,创历史之最。

  (四)坚持问题导向,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多年来,坚持每年根据农时季节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以大案要案为突破点,严厉打击假冒农资,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在农药监管方面,2012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推行“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2014年省政府277号省长令再次明确农药监管“两项制度”。2015年,全省涉农县(市、区)全部实行农药监管“两项制度”;省农业厅发布高风险农药目录,将高风险农药纳入重点监管;全省27000多家农药经营店信息均纳入全省农药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管理。济南、青岛、潍坊、威海和聊城等市全面禁止经营高毒农药,并建立高毒农药政府统一储备和统一使用制度。在种子监管方面,“十二五”期间,省厅抽检种子样品数量1000多批次,查处种子案件2654件,移交司法机关9件,罚没种子105万公斤,罚款864.9万元,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3个,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肥料监管方面,省厅切实加强肥料管理,重点在夏秋用肥旺季,开展了市场和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累计抽查肥料样品1500多个,对不合格样品企业均向社会公示,肥料抽检合格率由2012年的52%,提高到了2015年的77.6%,确保了用肥安全。

  (五)实行预防为主,农产品检测监督力度逐渐加大。2015年,省厅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9次,抽检样品13400个;比2011年组织开展的5次省级监测、抽检样品3639个,分别增加了80%和268%。在加强日常监督基础上,重点开展国家重大活动以及“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及时采取措施,逐一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开展顺利,离不开财力、人力和物力等方面的强力支撑,各级农业部门为之付出了大量的努力。2015年,东营市投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100万元,全市组织开展6次蔬菜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和7次监督抽检,抽取蔬菜样品1007个。烟台市安排抽检专项经费110万元,开展了17次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监测范围由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到家庭农场和农户。

  (六)强化技术支撑,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稳步加强。“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53个,通过省级验收19个。2015年底,全省农业系统农产品质检机构达到131个,其中,省部级11个,市级18个,县级102个。全省通过双认证的农产品质检机构69家,其中,省部级11家,市级16家,县级26家,第三方16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是全国最多的省份。目前,全省以省部级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市县级检测机构为骨干,以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补充的检测体系初步形成。围绕质检体系建设,各市立足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青岛市将镇级检测室检测数据纳入监管平台管理,2015年新建300家村(合作社)级检测室,有效解决了检测“最后一公里”问题。潍坊市积极推动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双认证”,去年通过机构考核的质检机构达到7家。济宁、泰安、聊城和滨州等市也在县级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双认证”工作上破题,有效调动了县级检测机构开展“双认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德州市切实发挥市级检测中心龙头作用,着力发展企业、基地、市场、超市等各类检测点。

  (七)抓好队伍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队伍逐步健全。“十二五”期间,我们始终将队伍建设抓在手上,成效显著。一方面,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健全了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省、市、县、乡、村五级监管队伍。截止到2015年底,1631个涉农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监管机构,75566个涉农行政村全部配备了监管员。济南市为全市每个乡镇配备4至6名协管员,每年拿出1000多万元专门用于工作补贴;青岛市整合现有编制,为每个镇街配备4名专职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是全省平均数的两倍。另一方面,全省普遍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2015年底,全省15个市和129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涉农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其中128个县(市、区)的综合执法机构实现了编批,编批率为99.2%。2015年,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和潍坊市昌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为全省提供了规范化建设的典范和榜样。

  二、“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新形势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拉长农业短腿,补齐农村短板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山东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持续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认定,塑造“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良好形象。这些都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工作方向。我们要以此为指导,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切实谋划和推进好“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关注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视察山东时,习总书记明确提出三个导向,其一就是“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李克强总理要求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省委书记姜异康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切实履行肩负的责任。要突出源头治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努力创建全国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这些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期待,必须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证民众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小康生活应有之义。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但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比如在农业生产中,存在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现象。因登记实验费用高、生产企业效益低等问题制约,一些特色小宗作物缺乏登记专用药物,甚至根本没有专用药,有的产品药残判定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在农产品贮存、保鲜中,还存在违规使用农药、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问题。致病病源微生物、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等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探明或根除。“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期,我省是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如不能显著提升,势必将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影响社会认可度。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下决心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实实在在的交代。

  (三)切实认清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部门中心任务的新定位,必须下大力气提高监管能力。多年来,粮食安全、农民增收是我们农业部门的两大中心任务,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与农业产业发展联系越来越紧,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度极高的热点,也逐步上升为党中央、国务院治国理政的重大民生问题,成为我们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和新的中心任务之一。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是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过去九龙治水,到目前与食药部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可以说,我们农业部门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任务越来越重。但我省基层监管体系不适应监管工作需要的问题相当突出,特别是乡镇监管机构还有“设施条件较差、专业人员匮乏、业务素质不高、工作经费短缺”等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键在县、基础在乡,而现实是我们不少乡镇加挂着牌子,徒有虚名,名不副实;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依然不强,县一级具有资质的检测中心还占不到三分之一,大部分的县,根本就不能定量检测;有的监管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对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莫大的压力和挑战。今年省委继续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省政府在对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和质量考核中也继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重要内容。随着食品安全问责力度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能似是而非,可抓可不抓,而是非抓不可、必须抓好。各市农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三、明确“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们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坚持改革创新和法治思维,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真正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最放心地区。

  主要目标任务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力争把我省建成全国农产品质量最安全、最放心地区。具体目标有8个方面:一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面,到2018年,全省132个涉农县(市、区),提前两年全部创建成为国家级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整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省。二是在农业标准化方面,到2020年,全省农业地方标准、生产技术规范总数达到2600项,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1000个。三是在“三品一标”产品发展方面,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同类农产品产地面积比率达到60%以上,全省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数量达到8680个。四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全省每年定期组织4次以上蔬菜、水果、食用菌、粮食及中草药等重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4次以上重点监控产品监督抽查;每年确定一个重点产品开展专项监测。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逐年递增,到2020年,全省年检测样品达到4.3万个。五是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面,2020年底全省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的农产品检测机构达到100家。六是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到2020年底,全省132个涉农县(市、区)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均达到“机构有人员、服务有场所、监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工作有经费”的“五有”标准。力争五年内,全省75566名村级监管员普遍轮训一遍。七是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方面,到2018年,建立健全省级、17个市级和13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对接。到2020年,全省涉农县(市、区)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均纳入监管追溯范围。八是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到2020年,全省实现农药经营告知、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区域高毒农药限制经营使用、农药经营店整治标准化等农药监管4个100%,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要实现以上目标任务,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加大工作措施,着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九大能力。

  (一)着重提升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建制监管能力,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创建积极性,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步伐,力争三年内完成创建任务,提前两年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省。2016年,省厅要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组织好2015年国家级安全创建县核查,做好第二批国家级安全创建县推荐工作,争取国家新安排安全创建县10个以上,安排16个省级安全创建县。各创建县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制度机制。2017年,继续扩大创建规模,力争创建县数量占全省涉农县(市、区)总数的80%以上,达到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基本条件。2018年,向国家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创建目标申请。

  (二)着重提高农业技术标准应用能力,大力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为出发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我省优势农产品关键技术等领域为重点,尽快构建起以农产品为单元,以生产过程为主线,具有山东特色、引领支撑山东农业发展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一要发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作用,抓好标准实施、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二要发挥县乡两级监管部门作用,督促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休药期制度等。三要大力发展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标准实施率,省级基地要全部实施按标生产。今后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工作,逐年扩大认定范围和规模。四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做好与食药部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衔接,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

  (三)着重强化农药监管能力,严格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今后每年都要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农药、种子、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坚持“堵”、“疏”结合,重点抓好农药监管。一是要严格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二是大力推行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和特色作物、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试验财政补贴等制度。三是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四)着重提高人员监管能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讲政治、讲大局、敢担当、善作为、能力强、水平高的监管队伍。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监管服务队伍建设,要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要深刻领会王金宝厅长倡导的要学习、要研究、要用心、要用力、要敏感、要敬畏,将“六要”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今年,省政府重点督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各地要提前谋划,抓紧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切实做到监管体系“机构、人员、经费、手段”的“落实和到位”。县一级重点完善执法手段,乡镇监管站重点健全队伍,村级监管员要尽快解决待遇问题。要积极组织开展监管人员专项培训,省厅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两种方式,既邀请国外专家来山东授课,又组织监管人员到国外、境外参观学习。每年还将到重点县举办村级监管人员培训班。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希望各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着力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五)着重提高质检机构检测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依托国家质检体系二期规划实施,强化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工作措施,确保农产品质检机构“建得全、管得好、用得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检测中心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职能定位。省厅将大力支持取得“双认证”的市县级质检机构,安排承担省里的检验检测任务。同时,加强农业质检机构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飞行检查和机构考核。

  (六)着重提高获证产品监管能力,扎实推进“三品一标”产品认证。“三品一标”产品着重要解决好重认证,轻监管问题,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三品一标”产品的专项抽检,严格查处冒用、超期限使用标识等行为,对不合格产品,该撤销的撤销,该摘牌的摘牌。围绕绿色发展主题,增强发展动力,立足资源实际,厚植发展优势,优化发展结构,提升产业水平,大力推进全省“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七)着重提高农产品追溯能力,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接口规范、统一查询途径的“五统一”要求,全力推动市级、县级监管追溯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确保三级平台主要监管追溯数据互通共享。2016年争取完成67个县级已建监管追溯平台的优化升级,并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2016至2018年,分三批新建65个县级监管追溯平台,新建平台建成一个,对接一个。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对接顺畅、运行高效、互通共享的农产品监管追溯体系。

  (八)着重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大力推进综合执法监管。去年,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定了新的要求,有利于我们在一线开展执法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搞好综合执法监管。一是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凡达到移交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以问题为导向、瞄准消费需求,狠抓重点农产品的专项整治。聚焦韭菜、芹菜等抽检合格率不高的问题产品,每年确定一个重点,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确保实效。2016年首先从最受人民群众关注的韭菜抓起,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网格化监管。三是实行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不断强化监督抽查,落实检打联动。四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九)着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对突发问题,迅速启动应急机制。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掌握情况,防止事态扩大,力求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对可能造成的连锁反应,要及早做出预判,防止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一级要每年组织一次、市一级要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培训或应急演练。不断推进重要农产品监测预警,深化风险评估工作,总体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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